用户的问题核心在于确定在预抵押无法办理的情况下,责任应由哪方承担。从法律角度看,这可能涉及到购房者、开发商、银行或其他相关机构的责任划分。
首先,合同约定是判断责任的关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合同明确规定了预抵押办理的责任主体并未能如期完成,则该主体需承担责任。
其次,如果是由于开发商的手续不全或者存在违法行为导致预抵押无法办理,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等条款,开发商应当负责。
第三,若因购房者的个人信用或资信问题导致银行拒绝办理预抵押,那么责任应由购房者承担。
第四,银行在审查和办理预抵押过程中如有过错,比如未按规定程序操作,依照《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相关法规,银行可能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第五,政府相关部门审批延误或其他行政干预也可能影响预抵押办理,此时需参照《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视具体情况判断责任归属。
综上所述,在预抵押办不下来的情况下,具体责任应结合合同约定以及各方实际行为和法律规定来判定。因此,购房者、开发商、银行及政府部门都可能存在承担责任的可能性,关键在于查明事实,依法公正地划分各方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