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当购房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带有未清偿抵押的房子时,若事后发现这一情况,其首要关切在于如何维护自身权益,避免经济损失。解决途径涉及合同撤销、赔偿损失、追责卖方等多方面措施。
资深高级律师视角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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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撤销权与条件: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四条,“因欺诈、胁迫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如果卖方故意隐瞒房屋存在抵押的事实,买方可依据此条款请求撤销购房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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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请求权:
-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九条,“合同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买方有权要求卖方退还已支付的房款,并赔偿因此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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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究卖方责任:
- 若卖方的行为构成欺诈,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买方可向公安机关报案,依法追究卖方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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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权处理:
-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零三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即使合同被撤销,买方也可能面临银行或抵押权人的追债,需通过法律手段厘清责任,确保自身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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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时效与证据收集:
-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买方应尽快采取行动,收集卖方欺诈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通讯记录、交易文件、第三方证明等,以确保诉讼时效内维权。
总结:
面对购房过程中遭遇的欺诈行为,买方不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撤销合同、索赔损失,还有权追究卖方的法律责任。关键在于及时行动,收集充分证据,必要时寻求专业法律援助,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