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问答 > 民事民法 > 抵押担保 > 问答详情

商品房不能办抵押吗?

用户:181****8390 襄州区 2024-11-23 20:12 抵押担保 浏览量:38233
精选律师最佳回答:
秦健峰
秦健峰*律师/13928431634(微信同号)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用户的问题是关于商品房是否可以办理抵押。具体来说,用户想了解在中国法律框架下,商品房作为抵押物的相关法律规定。

1.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的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商品房属于“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因此可以依法设定抵押权。

2. 抵押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规定:“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这意味着商品房抵押必须经过不动产登记机构的登记,抵押权才能正式设立。

3. 抵押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条规定:“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商品房抵押需要签订书面的抵押合同,并明确相关条款。

4. 抵押物的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房地产抵押,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所担保的债务不得超过其评估价值。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所担保的债务不得超过抵押房地产的价值扣除应当缴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的余额。”商品房抵押时需要注意其土地使用权的性质,避免超出法定限额。

5. 抵押权的实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商品房抵押权人在债务人违约时,可以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实现抵押权。

总结

综上所述,商品房可以依法办理抵押,但需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包括签订书面抵押合同、办理抵押登记、遵守抵押物的限制等。在债务人违约时,抵押权人有权通过法定程序实现抵押权。

相关问答
解答律师
秦健峰 专职律师
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服务地区:深圳市
同城律师推荐
  • 范向军 专职律师
    专注民事商事法律咨询
    经济仲裁、保险理赔、融资借款、经销代理、刑事合规、医疗纠纷
    服务地区:惠州市
  • 李元喜 专职律师
    专注于企业服务
    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体系认证、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小巨人企业认定、行业特许经营与服务资质、工伤赔偿
    服务地区:珠海市
  • 秦健峰惠州 专职律师
    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服务地区:惠州市
  • 姚娟 专职律师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
    公司法、股权纠纷、融资借款、股权激励、改制重组、合同纠纷
    服务地区:深圳市
  • 李老师 知识产权工程师
    专注知识产权相关服务
    知识产权、产品和服务认证、法律文书代写、离婚起诉书、履约保函
    服务地区:郴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