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提出的问题核心在于,如果个人因犯合同诈骗罪而有犯罪记录,是否还能获得贷款,以及在何种情况下可能被允许或拒绝。
从资深高级律师的角度来看,这个问题涉及五个主要方面:1) 犯罪记录对贷款申请的影响;2) 合同诈骗罪的具体定义与后果;3) 金融机构的审查标准;4) 法律规定与政策导向;5) 实际操作中的可能性与限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法释〔2017〕7号)第一条的规定,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因此,如果合同诈骗导致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严重影响贷款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一旦被判刑,不仅会留下犯罪记录,还可能被罚款甚至监禁,这都将影响到未来的贷款申请。
金融机构通常会通过征信系统查询借款人的信用记录,包括是否有过不良贷款记录、信用卡逾期情况等。对于有犯罪记录特别是合同诈骗罪的申请人,银行和金融机构往往会更加谨慎,甚至直接拒绝其贷款申请。
《商业银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对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偿还能力、还款方式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实行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制度。这意味着银行有权基于风险控制考虑,拒绝向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发放贷款。
尽管法律规定存在一定的灵活性,但鉴于合同诈骗罪的严重性,大多数情况下,拥有此类犯罪记录的个人很难获得贷款。即便某些特殊情况下能够得到批准,也往往需要提供额外的担保措施或其他形式的风险缓释手段。
综上所述,合同诈骗罪无疑会对个人未来获取贷款造成重大负面影响。不仅会因为犯罪记录而被银行拒贷,还可能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而面临更严格的金融监管。因此,建议有此类犯罪记录者在申请贷款前积极寻求法律咨询,探索可行方案,同时注重个人信用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