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诈骗案件一旦立案,在特定情况下可以撤案,主要取决于犯罪事实是否查清、受害人与嫌疑人之间的谅解情况以及相关法律规定的适用性。
- 受害人的谅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79条,对于轻微刑事案件,如果犯罪嫌疑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合同诈骗属于经济类犯罪,若涉案金额较小且嫌疑人积极赔偿并取得受害者谅解,则有可能达成和解。
- 公安机关撤销案件的情形:《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83条规定了六种可以撤销案件的情况,包括没有犯罪事实或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等情形。如果经过调查发现合同纠纷属于民事范畴而非刑事诈骗,则公安机关有权撤销案件。
- 检察机关不起诉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77条,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这意味着即使案件未被公安撤销,检方仍有可能基于案件具体情况选择不起诉。
- 法院判决前撤回起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242条,人民法院在宣告判决前,人民检察院可以要求撤回起诉。但需注意,法院有权审查并决定是否准许。
- 执行阶段终止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56条列明了执行程序中止的情形,其中一项为“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虽然这通常适用于民事执行领域,但在特定条件下也可能影响到刑事案件处理流程。
综上所述,合同诈骗案件立案后能否撤案需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案件性质、证据收集情况及双方当事人态度等。最终决定权在于司法机关,建议尽早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具体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