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希望了解我国刑法中关于合同诈骗罪的起刑点金额,即构成该罪所需诈骗数额的具体标准。作为资深高级律师,我将从法律规定、司法解释、犯罪数额认定、地区差异及修正案影响五个方面进行详细解析,并引用最新、完整的中国法律依据。
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规定,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行为。然而,该条款并未明确指出合同诈骗罪的起刑点金额。
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于2011年发布的《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1〕7号)第一条对诈骗罪的数额标准进行了规定。其中,个人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视为“数额较大”,是构成诈骗罪的基本起刑点。尽管该解释并非直接针对合同诈骗罪,但由于合同诈骗属于诈骗罪的一种特殊形式,通常参照适用上述标准。
犯罪数额认定:在计算合同诈骗金额时,不仅包括行为人实际骗得的财物价值,还包括给被害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如《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七条指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地区差异:鉴于我国地域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各地高级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司法实践,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对本地域内诈骗罪“数额较大”的具体数额标准作出适当调整。例如,某些经济发达地区的起刑点金额可能会高于全国统一标准。
修正案影响:随着《刑法修正案(十一)》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对于诈骗类犯罪的数额标准是否有所调整,目前尚无明确司法解释或通知。但从保持法律稳定性及保护公民权益的角度出发,除非有新的司法解释出台,否则仍应参照现行有效的司法解释确定合同诈骗罪的起刑点金额。
综上所述,根据现有法律规定及司法解释,我国合同诈骗罪的起刑点金额一般为个人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具体的数额标准可能因地区经济差异而有所不同,且需关注未来相关法律或司法解释的更新调整。在处理合同诈骗案件时,应结合实际情况,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进行定罪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