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咨询的“合同诈骗六百多万”的问题,主要涉及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量刑标准以及相关的追责和维权途径。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4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其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1〕7号)第一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由于六百多万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因此,行为人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的刑事处罚。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的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该规定赋予了被害人请求撤销合同的权利,进而可以要求返还财产,赔偿损失。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也规定了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两年,自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因此,如果行为人被追究刑事责任,被害人也可以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损失。最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该规定明确了被害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的权利。
综上所述,合同诈骗六百多万的行为已经构成合同诈骗罪,且属于数额特别巨大的情形,将面临严厉的刑事处罚。同时,被害人有权请求撤销合同,要求返还财产,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