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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行为构成合同诈骗??

用户:153****7340 赤城县 2024-11-27 14:28 合同纠纷 浏览量:1750
精选律师最佳回答:
姚娟
姚娟*律师/13728647853(微信同号)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公司法、股权纠纷、融资借款、股权激励、改制重组、合同纠纷

用户想了解什么样的行为可以构成合同诈骗,这主要涉及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等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行为。

从资深高级律师的角度出发,合同诈骗罪的具体构成可以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详细解析:

一、主体要件:合同诈骗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主观要件:犯罪人在主观上必须出于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实践中,认定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需要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综合判断。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法发〔1996〕32号)第一条中规定:“个人进行贷款诈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进行贷款诈骗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进行贷款诈骗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三、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还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

四、客观要件:表现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明确规定了五种情形,包括:(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综上所述,合同诈骗罪是一种典型的经济犯罪,其构成需要满足上述四个要件。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涉嫌合同诈骗的行为,应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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