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希望了解团伙合同诈骗中诈骗数额如何认定,以及相关法律依据。以下将从犯罪构成、证据收集、数额计算、法律适用及量刑建议五个方面进行详细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4条的规定,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团伙合同诈骗涉及多人共同实施犯罪行为,其犯罪构成要件包括:(1)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2)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3)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4)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经济合同的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所有权。
在认定团伙合同诈骗数额时,证据的收集至关重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05条,侦查机关应当全面、客观地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无罪、罪轻或罪重的各种证据材料。具体证据包括但不限于:(1)合同文本及相关文件;(2)银行流水、财务账目等财务凭证;(3)被害人陈述;(4)证人证言;(5)电子数据等。这些证据应相互印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确保诈骗数额的准确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在团伙合同诈骗案件中,诈骗数额的计算应当以实际骗取的财物价值为准,包括但不限于现金、实物、债权等。对于多次实施合同诈骗的,应当累计计算诈骗数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4条,合同诈骗罪的法定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团伙合同诈骗属于共同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在团伙合同诈骗中,主犯与从犯的认定应当根据各自在犯罪中的作用和地位来确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对于团伙合同诈骗案件,量刑时应当综合考虑以下因素:(1)诈骗数额的大小;(2)犯罪手段的恶劣程度;(3)犯罪后果的严重性;(4)被告人的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5)是否退赃退赔。对于主犯,应当依法从重处罚;对于从犯,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综上所述,团伙合同诈骗数额的认定需要结合犯罪构成、证据收集、数额计算、法律适用等多个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在具体案件中,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确保公正、公平地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