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询问关于刑法中对合同诈骗罪的具体法律规定,希望从资深高级律师的专业视角出发,从五个方面深入剖析该问题,并获取最新的、完整的中国法律依据原文。以下为详尽解答:
一、定义与构成要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规定,合同诈骗罪是指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其构成要件包括:(1)行为发生在合同的签订、履行过程中;(2)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3)实施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4)骗取了对方当事人的财物;(5)骗取财物数额达到较大标准。
二、犯罪手段与表现形式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列举了五种典型的合同诈骗行为方式:
三、犯罪数额与量刑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1〕7号)第一条,合同诈骗罪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分别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诈骗罪数额标准执行。
对于量刑,《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犯合同诈骗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四、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本节规定的合同诈骗行为,违法所得归单位所有的,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即单位实施合同诈骗的,除对单位判处罚金外,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亦应追究刑事责任。
五、追诉时效与溯及力
根据《刑法》第八十七条、第八十八条、第八十九条的规定,合同诈骗罪的追诉时效期限为五年至二十年不等,具体取决于犯罪的法定最高刑。若在追诉期限内发现犯罪行为或犯罪嫌疑人逃避侦查、审判的,追诉时效可延长。此外,对于新刑法实施前的行为,如依照修订前的刑法应当追诉且未过追诉时效的,仍适用修订前的刑法。
综上所述,刑法对合同诈骗罪从构成要件、犯罪手段、犯罪数额与量刑标准、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以及追诉时效与溯及力等方面均作出了明确规定,旨在严厉打击此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行为,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