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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案杨家茗开庭?

用户:161****6510 谢通门县 2024-11-27 03:25 合同纠纷 浏览量:12922
精选律师最佳回答:
姚娟
姚娟*律师/13728647853(微信同号)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公司法、股权纠纷、融资借款、股权激励、改制重组、合同纠纷

用户希望了解关于“合同诈骗案杨家茗开庭”的具体情况,包括案件是否已经进入庭审阶段、庭审的时间地点等信息。

资深高级律师视角分析

  1. 案件进展状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应当向人民法院移送起诉书、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如果杨家茗的合同诈骗案已进入开庭审理阶段,意味着检察机关已完成上述程序,案件材料已被法院接收并审查通过。您可以向负责此案的法院或其官方网站查询最新的案件进展情况。

  2. 庭审时间与地点:《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因此,若杨家茗案已定下开庭日期,相关信息应由法院在规定时间内通知被告方及辩护团队。同时,公众也可通过法院公告获取庭审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3. 被告权利保障: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确保了杨家茗在整个诉讼过程中享有充分的法律援助权。

  4. 证据审查:《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指出:“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这要求法庭在审理过程中对所有提交的证据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判决公正合理。

  5. 公开审判原则:《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除非本案涉及特殊情况,否则应遵循公开审判原则,允许公众旁听,增加司法透明度。

综上所述,关于杨家茗合同诈骗案是否已开庭的信息,建议直接联系相关法院获取官方确认。同时,无论案件进展如何,都应确保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尊重与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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