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想要了解的是,在什么情况下,员工在工作中摔倒可以被认定为工伤事故。简而言之,只有当员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等伤害时,才能被认定为工伤。
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这里的工作时间不仅包括正常上班时间,也包括加班、值班等时间;工作场所则指企业规定的或实际工作需要的场所。
因工作原因受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还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同样视为工伤。例如,一名保安在阻止盗窃行为时受伤,就属于此类情况。
上下班途中的事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四款,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也应当认定为工伤。这意味着,即使不在工作场所内,只要是在合理的上下班路线上,且事故中职工不承担主要责任,就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
特殊情形下的工伤认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还列出了几种特殊情况下的工伤认定,比如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以及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都可按工伤处理。
申请工伤认定的程序: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综上所述,员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以及在特殊情况下,如维护国家和公共利益活动中受伤,都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企业在处理此类事件时,应及时向相关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确保员工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