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提到的“绿本”通常指的是机动车登记证书,当车辆作为抵押物时,该证书会被抵押权人持有,若在未得到您许可的情况下车辆被开走,您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要求返还车辆或赔偿损失。
针对您的问题,从法律角度来看:
所有权确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24条,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意味着即便车辆已经抵押,只要您仍是车主,即拥有对车辆的所有权与使用权。
合同条款遵守:根据《民法典》第679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如果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特定情形下可由债权人占有抵押物,则需看此行为是否符合合同约定。
非法侵占:若无合法依据擅自将他人财物占为己有,可能构成《刑法》第270条规定的侵占罪。如对方未经允许私自开走您的车辆,则涉嫌非法侵占。
民事诉讼维权: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19条,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对方返还财产或赔偿相应损失。
报警处理: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遇到此类情况可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由警方介入调查处理。
综上所述,面对车辆被无故开走的情形,您应当首先确认自身权利,并采取适当措施维护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司法途径解决问题。建议尽快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咨询专业律师,以便更有效地解决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