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的问题核心在于,已抵押的房产是否能够办理房产证(即不动产权证书),以及抵押房产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否会受到影响。
首先,从法律的角度看,抵押房产并不影响房产权属的登记,也就是说,抵押的房产同样可以办理房产证。但需要注意的是,抵押行为不影响所有权的转移,只是在抵押期间,所有权人可能需要经过抵押权人的同意才能进行转让或处置房产。
物权法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八十七条:“以本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至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这意味着抵押房产会在相关部门进行登记,但并不妨碍产权的登记和证明。
房产证的办理: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因买卖、设定抵押、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权利人、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即使房产已抵押,权利人仍可申请并持有房产证。
所有权与使用权:《物权法》第三十九条明确了“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因此,即使房产已抵押,所有权人仍保有使用权,只是在处分(如出售或出租)前需解除抵押或取得抵押权人同意。
抵押权的影响:《物权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指出:“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这意味着抵押房产的转让会受到限制,除非债务清偿或抵押权人同意。
最新法律依据:2020年通过的《民法典》第四百零三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这与之前的《物权法》规定一致。
综上所述,抵押的房产可以办理房产证,但房产的处分权会受限,需要经过抵押权人的同意或在清偿债务后,抵押房产的所有者才可自由处置房产。同时,抵押行为并不影响房产的使用和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