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断供是否会导致成为失信被执行人,取决于您是否违反了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条款,并且在法院判决后是否履行了相关义务;为了防止因断供而失去住房,可以采取提前与银行协商调整还款计划、出售房产偿还贷款、寻找担保人承担债务、申请国家或地方救助政策以及提起诉讼争取更多时间等措施。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41条至第255条的规定,对于生效裁判文书确定义务不履行的当事人,人民法院可以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采取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强制措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明确:“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借款人到期不归还担保贷款的,商业银行依法享有要求保证人归还贷款本金和利息或者就该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因此,若借款人无法按时还贷,银行有权处置抵押物来弥补损失。
建议积极与银行沟通协商解决方案,避免进入司法程序。同时可寻求专业律师帮助,制定合理有效的应对策略。总之,面对房贷压力时应主动作为,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以免影响个人信用记录及生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