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面临房贷断供近3个月的困境,寻求保全房产的策略建议。作为资深高级律师,我将从以下五个法律角度进行详尽分析:1) 与银行积极沟通协商;2) 利用法律法规赋予的宽限期;3) 考虑债务重组或个人破产保护;4) 寻求亲友援助或出售闲置资产筹款;5) 避免触犯恶意违约相关法规。在阐述过程中,我将援引中国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条款,为用户提供应对措施的法律依据。
与银行积极沟通协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面对断供,首要之策是主动联系贷款银行,坦诚说明困难情况,争取达成展期、调整还款计划等共识。银行出于风险控制和不良贷款减少的考虑,可能愿意协商解决方案,如暂时降低月供、延长还款期限等。
利用法律法规赋予的宽限期: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因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导致买受人不能按期偿还贷款,且买受人在合理期限内告知出卖人的,出卖人可以解除合同或者要求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若存在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导致断供,用户应在合理期限内告知银行并提供相应证明,争取宽限期间。
考虑债务重组或个人破产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虽然我国目前尚未建立完善的个人破产制度,但在部分地区(如深圳)已开展个人破产试点。符合条件的用户可咨询当地法院,探讨通过债务重组或个人破产程序减轻还款压力,保全房产。
寻求亲友援助或出售闲置资产筹款:在法律许可范围内,用户可尝试向亲友借款或筹集资金,以缓解短期财务压力,避免房产被强制执行。此外,根据《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关于善意取得的规定,出售自有闲置资产时确保交易合法合规,所得款项优先用于偿还房贷,亦是自救的有效途径。
避免触犯恶意违约相关法规:《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用户应竭力避免长期、故意不履行还贷义务,否则可能被认定为恶意违约,不仅面临高额罚息、信用受损,甚至可能因触犯刑法中的“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等罪名而承担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面临房贷断供近3个月的情况,用户应积极与银行沟通协商,合理利用法律法规赋予的宽限期,适时考虑债务重组或个人破产保护,积极寻求亲友援助或出售闲置资产筹款,并坚决避免触犯恶意违约相关法规,以最大可能保全房产,化解财务危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