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提出的问题核心是,如果个人面临房贷断供后债务反增的情况,应如何保护自己的房产不被银行收回。他希望了解在法律框架下,有哪些可行的保房策略。以下是从法律角度对此问题的详尽分析:
协商还款计划:首先,借款人可以尝试与银行协商调整还款计划,如《贷款通则》第四十条规定:“借款人提前偿还贷款的,应当按照借款合同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部分或者全部利息。”协商延长还款期限或减少月供,以度过短期财务困境。
利用法律援助: 如果借款人因失业、疾病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断供,可参考《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寻求法律援助,证明其断供非主观故意,以减轻法律责任。
申请债务重组: 若房贷压力过大,可以考虑债务重组,这涉及《破产法》第九条:“债务人可以与债权人会议达成和解协议,经人民法院确认后,按照协议履行债务。”通过债务重组,可能降低月供,保住住房。
诉讼中止执行: 如果银行坚持收回房产,借款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在执行中,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同时,根据第一百零一条:“执行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且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执行。”借款人可以据此争取中止执行,争取时间改善财务状况。
寻求社会救助: 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借款人也可以尝试申请政府的经济适用房政策或者低收入家庭住房补贴,减轻房贷压力。
总结来说,面对房贷断供倒欠的情况,借款人可通过与银行协商、法律援助、债务重组、中止执行以及寻求社会救助等多途径来保住房产,关键在于及时沟通、积极应对,充分利用现有法律法规为自己争取缓冲时间和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