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房贷断供后,如果银行起诉而借款人缺席,法院很可能会作出不利于借款人的判决;为了保住房产,借款人可以采取包括与银行协商延期还款、申请贷款重组等在内的多种策略。从法律角度出发,针对此问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缺席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这意味着,若房贷违约者在收到法院传票后未出庭应诉,则法院有权在对方不在场的情况下做出裁决,通常这样的裁决对缺席方不利。
财产保全措施: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九章关于“财产保全”的相关规定,如第一百条指出:“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因此,在涉及大额债务纠纷时,债权人(这里指银行)有权请求法院查封、扣押或冻结债务人的相关资产以确保日后判决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调解程序:《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遵循自愿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并在此基础上进行调解。”即使面临诉讼,双方仍有机会通过法院主持下的调解达成和解协议,从而避免最终走向强制执行阶段。
执行程序:一旦法院作出要求归还欠款并处置抵押物(即房屋)的生效判决书,且债务人未能按时履行义务,则将进入强制执行程序。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个人信用影响:除了直接经济损失外,《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了不良信息记录保存期限为五年。这表明,一旦发生严重逾期甚至被司法机关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严重影响到个人未来的信贷活动及其他社会经济生活领域。
综上所述,面对房贷断供引发的法律风险,建议尽早与金融机构沟通寻求解决方案,同时积极配合司法程序参与庭审争取有利结果;此外还需重视维护自身良好信用记录以免遭受长期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