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问题概述:用户询问在无力继续偿还房贷(即“房贷断供”)的情况下,如何避免房屋被银行收回,有哪些合法可行的保房策略。
资深高级律师角度的五方面分析:
贷款重组与展期:根据《商业银行法》第40条,借款人如因经济困难暂时无法按期还款,可与银行协商调整还款期限、利率或分期偿还等方式进行贷款重组,以缓解当前压力。同时,《民法典》第697条规定,债务人可以与债权人协议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包括还款方式和期限等条款。
转让房产以偿债:根据《物权法》第191条和《民法典》第391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可以转让抵押财产,所得价款应当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申请个人破产保护:虽然我国目前尚无全面的个人破产制度,但深圳、浙江等地已开始试点,允许符合条件的自然人通过破产程序解决其债务问题,可能为无力偿还房贷者提供一种新的解决方案。
寻求法律援助及诉讼途径:若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导致无力偿还房贷,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23条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确认贷款合同无效或变更合同内容,减轻还款负担。
租赁抵债:在某些情况下,借款人可以将房产出租,利用租金收入偿还部分贷款,但这需要取得银行同意并可能涉及到复杂的法律安排,实践中并不常见。
总结:面对房贷断供,首先应积极与银行沟通,争取达成贷款重组协议;其次,考虑在法律框架下转让房产或在特定地区尝试申请个人破产保护;再次,必要时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最后,合理利用房产价值,如通过租赁获取收入偿债。关键在于及时行动,充分运用法律规定寻求最佳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