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面临的问题是关于如何处理因经济原因无法继续偿还两套房产的按揭贷款的情况,并寻求在不丧失房产的前提下保护自身权益的方法。本回答将从法律专业角度出发,针对该情况提供详细的分析和建议。
一、法律关系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抵押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依法享有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因此,一旦借款人停止支付贷款,银行有权采取措施处置抵押物以清偿债务。
二、保房策略建议:
- 与债权人协商变更还款计划: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条,双方可以重新达成协议调整贷款期限或利率等条件。
- 提前归还部分贷款减少本金:通过一次性偿还一部分贷款余额来降低每月还款额,减轻财务压力。
- 转让房产给第三方继续还贷:若找到愿意接手并承担剩余贷款义务的人,则可避免直接失去房产。
- 申请延期或减免罚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无力偿还,可尝试向法院申请适当减免利息。
- 寻求政府救助政策支持:部分地区为缓解居民住房困难出台了相应的帮扶措施,可以咨询当地住建部门了解是否有资格享受此类优惠。
三、相关法律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
综上所述,在面对多套房产贷款断供的情况下,应积极主动地采取各种措施与银行沟通协调,同时关注政府部门可能提供的帮助和支持,力求在保障个人利益的同时妥善解决债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