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客户因经济困难无法继续偿还农业银行的房贷,并且已经连续三个月未按时还款时,他们可能会面临房产被银行拍卖的风险。为了保护自己的房产不被强制执行,客户希望了解可以采取哪些合法措施来应对这种情况。以下是从资深高级律师的角度对这一法律问题进行的详细分析:
协商延期或调整还款计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条,“债务人可以请求延期履行、分期履行或者部分履行”。建议首先与贷款银行沟通,尝试重新协商贷款条款,比如延长还款期限、降低每月还款额度等。
申请个人破产保护(如有适用):虽然我国目前尚未正式实施个人破产制度,但部分地区如深圳等地已开始试点个人破产制度。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符合条件的个人可以依法申请破产保护,从而暂停银行催收行动。
寻求政府援助或社会救助:对于因突发事件导致暂时性经济困难的借款人,《商业银行法》第七条规定,国家鼓励和支持商业银行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帮助陷入困境的家庭和个人渡过难关。同时,也可以咨询当地政府部门是否有相关的帮扶政策。
法律诉讼抗辩:若银行采取不当手段追债,借款人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抵押物处置前的异议权:在抵押物即将被拍卖之前,借款人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九十四条的规定提出异议,要求评估机构重新评估房产价值或请求法院中止拍卖程序。
综上所述,面对房贷断供情况,借款人应主动与银行沟通协商新的还款方案,同时也可以考虑利用现行法律法规中的各种救济途径来保障自身利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