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概述:面临郑州房贷断供导致的法拍风险,用户寻求保房策略,希望了解如何通过法律途径避免或延缓房屋被拍卖,以及相关策略的法律依据。
资深高级律师视角下,针对郑州房贷断供引发的法拍问题,可从以下五个方面制定保房策略:
积极沟通协商还款方案:依据《合同法》第61条、第77条的规定,借款人与贷款银行就原借款合同进行协商,达成展期、分期偿还、调整利率等变更协议,缓解短期资金压力,避免断供。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若干意见》(法发〔2016〕21号)鼓励当事人通过和解、调解等方式解决纠纷,也为通过协商化解房贷断供问题提供了司法支持。
申请执行异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5〕10号),若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如拍卖程序存在瑕疵、评估价格明显偏低等,借款人可依法提出书面异议,请求暂停或终止拍卖程序。
利用“执行和解”机制:参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借款人可在执行过程中与申请执行人(通常是银行)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约定新的还款计划或其他替代履行方式,法院经审查确认后可中止或终结执行程序,从而避免房屋被立即拍卖。
主张“生活必需品”豁免执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法释〔2004〕15号)第六条,对于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借款人如能证明该房屋为家庭唯一居住用房且无其他住所,可能符合豁免执行条件。
寻求外部资金援助或转让债权:《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在面临法拍风险时,借款人可尝试寻找亲友、投资机构等第三方提供资金援助,通过债务转移、债权转让等方式清偿欠款,解除抵押权,保住房产。
总结:面对郑州房贷断供可能导致的法拍问题,借款人应充分利用法律赋予的各项权利,积极与银行协商调整还款方案,适时提出执行异议或执行和解,主张生活必需品豁免执行,甚至寻求外部资金援助或债权转让,多措并举,最大限度地保护自身居住权益,避免或延缓房屋被强制拍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