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弃房断供”通常指的是购房者在经济压力下,选择停止支付按揭贷款的行为,这往往发生在房价下跌或个人财务状况恶化时。以下将从法律视角深入解析该行为的成因与影响。
- 经济能力下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670条规定,“债务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数额支付借款”,但当债务人因失业、疾病等原因导致收入减少甚至丧失时,可能无力继续偿还房贷。这种情况下,债务人可能会选择放弃房产以减轻经济负担。
- 市场波动风险: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8条指出,“房地产价格显著低于成本价或其他合理价格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采取措施稳定市场”,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政府调控难以及时应对市场快速变化,一旦房价大幅下滑,部分购房者认为继续还贷不划算而选择弃房。
- 合同违约责任:《民法典》第577条明确表示,“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因此,若购房者单方面停止还款,则构成对银行按揭贷款协议的违约,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信用体系影响:《征信业管理条例》第19条提到,“征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个人信贷记录是评估信用状况的重要依据之一。断供不仅会导致房产被拍卖,还会严重影响个人信用评分,未来申请贷款、信用卡等金融服务将更加困难。
- 法律救济途径:针对无法按时还贷的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4条规定,“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这意味着,在特定条件下,购房者或许可以通过法律手段寻求部分退款或减免罚息。
综上所述,虽然弃房断供在短期内看似能缓解资金压力,但从长远来看,其带来的负面后果更为严重。建议面临此类困境的购房者积极与金融机构沟通协商,寻找更为合理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