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希望了解泰安地区因贷款断供而被放弃的房产数量。此外,用户可能还想了解在断供弃房的情况下,购房者的法律责任、银行的追偿权以及可能涉及的法律后果。
断供弃房的定义及法律性质: 断供弃房是指购房者因无法继续偿还按揭贷款,主动或被动放弃房产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208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当借款人无法履行还款义务时,抵押权人(通常为银行)有权依法处置抵押物以清偿债务。
购房者的法律责任: 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时,通常会与银行签订抵押贷款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60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购房者未能按期还款,将构成违约,银行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支付罚息、赔偿损失等。
银行的追偿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33条:“本法所称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银行作为抵押权人,在购房者断供后,有权依法拍卖或变卖抵押房产,以清偿债务。
可能涉及的法律后果:
政府政策与社会影响: 政府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可能会出台相关政策,如《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建房〔2016〕223号),加强对断供弃房的监管和处理,保护各方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泰安地区的断供弃房数量需具体数据支持,但从法律角度看,购房者在断供弃房后将面临法律责任、信用记录受损等多重后果,银行则享有依法处置抵押物的权利。建议购房者在面临经济困难时,及时与银行沟通,寻求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