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弃房断供"是指在房屋贷款无法偿还的情况下,借款人选择放弃房产并停止偿还房贷的行为。这通常发生在购房者因经济压力、个人财务困境或其他原因,无法继续承担按揭贷款,进而选择放弃房产,让银行依法收回房屋以减少进一步的财务损失。
首先,从法律角度解读“弃房断供”,它涉及到的法律问题主要有五个方面:
贷款合同责任:购房者与银行签订的房贷合同具有法律效力,规定了借款人必须按时还款。根据《合同法》第60条,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因此断供可能引发违约责任。
物权法规定:《物权法》第146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断供弃房意味着银行可能会申请收回房产,依据《物权法》第193条,银行作为抵押权人有权优先受偿。
民事责任:如果购房者无故断供,根据《民法典》第577条,银行有权要求购房者承担违约责任,甚至诉诸法律手段追讨欠款。
刑事责任:若购房者故意逃避债务,数额巨大,可能涉及《刑法》中的“合同诈骗罪”或“信用卡诈骗罪”。《刑法》第224条和第196条对此有明确规定。
执行与执行异议:购房者在断供后,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38条,银行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购房者有权提出异议,但需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309条至2317条的规定进行。
总结来说,弃房断供是一种极端的选择,可能涉及复杂的法律后果,包括违约责任、物权变动、甚至可能触犯刑法。购房者在做出此决定前,应充分了解相关法律风险。同时,银行和购房者之间的纠纷处理,也需要遵循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