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购房者因故无法继续偿还贷款而被银行或金融机构采取法律措施时,他们希望了解在这种情况下可能面临的法律责任以及如何合法地保护自身权益。从资深高级律师的角度来看,这个问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合同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如果购房者停止还贷,则构成对贷款合同的根本性违约,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承担责任。
抵押权实现方式: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规定,“债务人未按期履行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这意味着,在借款人违约的情况下,贷款机构有权依法处置抵押房产来弥补其损失。
个人信用影响:一旦出现逾期还款甚至断供情况,《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信息提供者向征信机构提供不良信息的,应当事先告知信息主体本人。”这将严重影响借款人的信用记录,进而对其未来的借贷活动造成不利影响。
诉讼程序及费用:如果双方未能就解决方案达成一致意见,《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明确了提起民事诉讼的基本条件。此外,《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了相关案件受理费的标准。因此,除了直接经济损失外,购房者还需面对可能产生的高昂法律成本。
特殊情况下的救济途径:对于确实存在困难导致无法按时还款的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一条指出:“买受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不能按期支付房款的,出卖人不得解除合同;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购房者可尝试与开发商协商延期付款或其他解决办法。
总之,面对弃房断供的风险,购房者应充分认识到由此带来的严重后果,并积极寻求合理的解决策略;同时,在签订购房合同时仔细阅读条款内容,确保自己对其中的权利义务有清晰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