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问题主要关注的是江苏省是否存在“断供保房”的政策或者现象,即在无法偿还房贷的情况下,是否可以通过某种方式保留房产,同时保障自身的居住权益。以下是针对此问题的法律解析:
法律保护: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五条的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这意味着如果借款人不能按时还贷,银行有权处理抵押的房产。
居住权保障:尽管如此,《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规定了居住权制度,即设立居住权旨在满足特定人群的基本居住需求。理论上,若借款人有居住困难,可尝试申请设立居住权,但这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且实践中并不多见。
个人破产:根据《企业破产法》,目前我国尚未全面实施个人破产制度,因此个人无法通过破产程序来解决房贷问题。但2021年,深圳等地已经开始试点个人破产制度,未来可能为类似问题提供解决方案。
政策调整:地方政策可能会对房地产市场进行调控,例如提供贷款展期、利率优惠等措施帮助困难家庭度过难关。这需要关注当地政府的具体政策动态。
法律援助:如遇到此类困境,借款人应积极寻求法律援助,了解自身权益和可能的救济途径,避免盲目“断供”。
总结:在现行法律法规下,除非有特殊政策或司法实践支持,否则“断供保房”很难实现。借款人应积极面对债务,寻求合法合理的解决方案。同时,密切关注个人破产制度的进展,以及地方政府的住房政策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