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希望了解关于南充地区因经济困难而选择放弃房产并停止偿还贷款(即“弃房断供”)的法律后果及应对措施。
合同法角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60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贷款合同是借款人与银行之间依法签订的有效合同,双方均应遵守合同约定。借款人停止还款构成违约,银行有权依据合同条款采取相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提前收回贷款、处置抵押物等。
物权法角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179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如果借款人无力偿还贷款,银行作为抵押权人有权依法拍卖或变卖抵押房产,所得款项优先用于偿还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
民事诉讼法角度:若借款人拒绝履行还款义务,银行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借款人偿还贷款本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44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角度: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主要适用于消费领域,但其中关于公平交易、诚实信用的原则同样适用于金融借款合同。如果银行在贷款过程中存在误导、欺诈等行为,借款人可以此为由进行抗辩,要求减免部分责任。
社会救助政策角度:面对经济困难,借款人还可以寻求政府和社会的帮助。例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0〕28号),各地政府应加强对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对于确实无力偿还贷款的家庭,可以申请临时救助或低保等社会保障措施。
综上所述,借款人选择“弃房断供”不仅面临法律上的不利后果,还可能影响个人信用记录。建议在决定前充分评估自身情况,积极与银行沟通协商,必要时寻求法律援助,尽量寻找合法合理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