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可能在询问关于“燕郊”(一个位于北京东边的小镇,因大量在北京工作的居民居住此地而闻名)的房产弃置或停止供款的情况。他们可能想知道,如果遇到经济困难,是否可以选择性地放弃房产并停止支付按揭贷款,以及这种行为可能引发的法律后果。
从资深高级律师的角度,这个问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分析:
合同义务:首先,购房人与银行签订的房贷合同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根据《合同法》第八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因此,购房者有义务继续偿还贷款,否则将构成违约。
违约责任:若断供弃房,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这意味着断供可能导致法律诉讼,并可能需要赔偿银行的损失。
物权法权益:《物权法》规定了房屋所有权的取得和变动,断供可能使银行依据担保物权实现权,通过法院程序收回房产,依据是《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五条。
刑事责任:如果借款人无能力或拒绝支付房贷,银行可能会采取法律手段,依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逃避金融机构贷款的,可能会触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个人信用记录:在《征信业管理条例》中,连续的断供行为会被记录在个人信用报告中,可能影响到未来的金融活动。
综上,弃房断供并非明智之举,不仅可能面临巨额的违约金、法律诉讼,甚至可能影响个人信用记录,导致未来的生活和工作带来诸多不便。最好的解决方式是尝试与银行协商调整还款计划,而非轻易选择断供弃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