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问答 > 非诉产品 > 断供房保房 > 问答详情

弃房断供悲剧?

用户:141****1565 武进区 2024-11-01 23:19 断供房保房 浏览量:30306
精选律师最佳回答:
范志军
范志军*律师/13543290907(微信同号) 首席律师 立即咨询
专注于非诉法律服务
擅长领域: 信用卡逾期优化、网贷逾期优化、断供房保房、断供房法拍房补贴、车辆出险维修记录、个债小额欠款

用户想了解的问题核心在于:在面临经济压力选择“弃房断供”(即停止偿还房屋贷款)的情况下,可能遭遇的法律后果及应对策略,特别是如何最小化损失并理解相关法律责任。

法律问题详细分析:

  1. 合同违约责任:弃房断供首先构成对《借款合同》与《房屋买卖合同》(或抵押贷款合同)的违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77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借款人需面对银行要求继续还款、支付逾期利息乃至违约金的可能。

  2. 房屋被拍卖风险:银行在借款人违约后,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195条及双方签订的抵押合同,请求法院拍卖、变卖抵押房产以清偿债务。这意味着借款人不仅失去房产,拍卖所得若不足以覆盖贷款本息及费用,银行还有权追讨剩余款项。

  3. 信用记录影响: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借款人的违约行为会被记录在个人信用报告中,影响未来信贷、就业甚至日常生活,如乘坐高铁、飞机等高消费可能受限。

  4. 额外经济损失:除了房产价值损失外,还需承担诉讼费、执行费、评估费等额外费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的规定》明确了执行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被执行人(借款人)承担。

  5. 法律责任:极端情况下,若借款人有能力还款而恶意逃避,可能触犯《刑法》中的“贷款诈骗罪”或“合同诈骗罪”。但实践中,大多数弃房断供案例属于民事纠纷,不涉及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原文摘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五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 《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不良信息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

总结:

弃房断供虽是无奈之举,但其法律后果严重,不仅可能导致房产丧失,还会影响个人信用及未来财务自由度。建议在遇到还款困难时,及时与银行沟通协商,探索贷款重组、延期还款等解决方案,必要时可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合理合法地处理债务危机,避免更严重的法律后果。

相关问答
解答律师
范志军 首席律师
专注于非诉法律服务
信用卡逾期优化、网贷逾期优化、断供房保房、断供房法拍房补贴、车辆出险维修记录、个债小额欠款
服务地区:深圳市
同城律师推荐
  • 黄海 专职律师
    中银-力图-方氏(横琴•深圳)联营律师事务所
    海事海商、涉外法律、涉外仲裁、刑事辩护、国际贸易、私人律师、涉外公证、招商引资
    服务地区:深圳市
  • 邓希宁 专职律师
    权至尊知识产权
    网贷逾期优化、网贷不合理费用、民间借贷高利息减免、断供房法拍房补贴、婚姻家庭、ICP许可证、劳动纠纷
    服务地区:广州市
  • 秦健峰 专职律师
    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服务地区:深圳市
  • 李慧敏 专职律师
    权至尊知识产权
    绿色产品认证、银行保函、私人律师
    服务地区:汕头市
  • 蔡传文 专职律师
    安徽年代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房产纠纷、刑事自诉、法律顾问、人身损害
    服务地区:合肥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