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问题核心:用户询问在宝鸡地区若选择放弃房产并停止还房贷(即“弃房断供”)的法律后果及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
资深高级律师从五个方面进行详细分析:
合同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7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因此,弃房断供首先构成对购房贷款合同的违约,银行有权要求购房者继续履行还款义务或赔偿因其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
抵押权实现:根据《民法典》第392条和第410条的规定,购房者将房产作为抵押物向银行借款,在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时,银行有权依法处分该抵押房产,通过拍卖、变卖等方式优先受偿。
信用记录影响: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征信业管理条例》规定,个人的信贷信息会被纳入征信系统,弃房断供将导致信用记录严重受损,影响未来金融活动。
法律责任追究:如经法院判决后仍拒不执行还款义务,可能触犯《刑法》第313条规定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面临刑事责任追究。
额外费用负担:除需支付剩余贷款本金、利息外,因违约产生的罚息、诉讼费、执行费以及因处理抵押物带来的相关税费等也将由购房者承担。
总结来说,宝鸡地区购房者若选择弃房断供,不仅会触发银行行使抵押权,导致房产被处置,还将承担严重的信用损失、经济赔偿责任乃至可能的刑事责任,故应谨慎对待此类决策,寻求合理途径解决财务困境。同时,我国法律始终鼓励诚信履约,建议在遇到困难时积极与银行沟通,寻求债务重组、分期偿还等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