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提出的“期房弃房断供”问题,主要想了解在购买期房后,如果因各种原因无法继续支付贷款,是否可以放弃房产并终止贷款合同,以及在此过程中可能面临的法律责任和解决途径。
期房购买通常伴随着银行贷款,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同时与银行签订《个人住房贷款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这意味着一旦签订了上述合同,双方都应按照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否则将面临违约责任。
若购房人停止偿还贷款(即断供),首先会面临银行的催收行为,甚至被起诉至法院要求提前清偿全部剩余贷款本金及利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买受人未按照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约定偿还贷款,亦未与担保权人办理商品房抵押登记手续,担保权人请求买受人偿还贷款或者就抵押物优先受偿的,应当认定担保权人对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因此,银行有权通过拍卖或变卖抵押房产来实现债权。
在断供情况下,购房人选择放弃房产(即弃房)意味着同意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但需注意的是,即使弃房,购房人仍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此外,《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还规定了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面对经济困难,购房人可尝试与银行协商调整还款计划,如延长贷款期限、降低月供等,以减轻短期财务压力。同时,也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通过合法途径争取自身权益最大化。
近年来,中国政府高度重视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支持合理购房需求,如放宽公积金贷款条件、提供税收优惠等。购房人在遇到困难时,可以关注相关政策动态,必要时申请政策性援助。
期房弃房断供涉及复杂的法律关系和经济考量,购房人必须谨慎决策,充分评估利弊,必要时寻求专业法律意见,避免盲目行动导致更大损失。同时,积极沟通协商,利用现有政策资源,有助于缓解当前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