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可能在询问,如果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没得房”),是否可以停止支付房贷(“断供”),以及这在法律上会带来何种后果。用户关心的是合同违约责任、财产损失、信用影响、法律责任和可能的法律救济途径。
首先,从法律角度来看,购房人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一旦签署,就必须履行偿还贷款的责任。第一,关于合同违约责任,根据《合同法》第60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若购房者无故停止还款,银行有权依据《合同法》第198条,请求法院强制执行合同,甚至可能将购房者告上法庭。
第二,如果购房者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而停止还款,根据《物权法》第30条,其已支付的款项可能被视为无过错的债权,但无法取回房屋,因为所有权并未转移至购房者名下。
第三,购房者需要了解,停止还款可能对其信用记录产生严重影响。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第21条,不良的信用记录会被记入个人信用档案,影响其未来的信贷活动。
第四,购房者应知悉,根据《刑法》第274条,如果恶意欠款数额较大,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即使未取得房屋,也可能因此承担刑事责任。
最后,购房者可寻求法律援助,如《民事诉讼法》第52条规定的调解或诉讼等救济方式,但这通常需要满足特定条件,例如证明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的确切证据。
总结来说,如果购房者确实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有权利根据具体情况寻求法律救济。然而,无故停止房贷还款将带来严重的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合同违约责任、财产损失、信用记录受损甚至可能的刑事责任,而且法律救济途径有限。因此,此类决策应谨慎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