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的问题核心在于了解因“弃房断供”(即放弃房产并停止偿还房贷)而被法律追究责任的具体案例数量及背后涉及的法律责任。作为资深高级律师,我将从五个方面深入解析这一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07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借款人未按期还款时,银行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偿还全部剩余贷款本息、支付罚息及承担诉讼费用等。
对于“弃房断供”的行为,通常首先面临的是民事追偿,而非刑事处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5条:“以担保贷款为付款方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当事人一方请求确认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或者撤销、解除合同的,如果担保权人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提出诉讼请求,应当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纠纷合并审理;未提出诉讼请求的,仅处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担保权人就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纠纷另行起诉的,可以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合并审理。”这意味着,即便购房者选择放弃房产,银行仍有权通过诉讼途径追回损失。
虽然没有官方公开的“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具体人数统计,但实践中确实存在因无法偿还贷款而被起诉至法院的情况。例如,在某些极端案例中,若借款人恶意逃避债务,则可能涉嫌构成《刑法》中的“贷款诈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93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为了避免陷入此类困境,建议购房前充分评估自身财务状况,合理规划贷款额度与期限;同时,应关注市场动态,适时调整投资策略,避免盲目跟风导致资金链断裂。
一旦出现无力偿还贷款的情形,应及时与贷款银行沟通协商解决方案,如申请延期还款或调整还款计划;必要时可寻求专业律师帮助,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综上所述,“弃房断供”虽非普遍现象,但一旦发生,购房者需承担相应的民事乃至潜在的刑事责任风险。因此,在做出购房决策时务必谨慎考虑,并在遇到困难时积极寻求合法合理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