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提问的意图是想知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合同诈骗罪的立案标准,以及这一罪名如何在司法实践中被定义和应用。
从资深高级律师的角度看,合同诈骗罪的立案标准主要涉及以下几个关键点的分析:
罪名定义: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合同诈骗罪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立案数额:根据“两高”《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司法解释》第一条,个人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上,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或者“数额特别巨大”。这是各地公安机关决定是否立案的重要参考。
犯罪手段与目的:行为人必须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并在签订或履行合同过程中,实施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行为,如虚构身份、假冒他人的名义、虚构项目、虚构担保等。
被害人的损失:行为导致对方当事人直接经济损失,这是判断是否构成合同诈骗罪的重要因素。若无实际损失,可能难以构成该罪。
行为人的主观状态:行为人需明知自己没有履行能力或者明知合同无法履行,但仍与对方签订合同,这种主观故意也是判断是否构成此罪的关键。
总结来说,合同诈骗罪的立案标准主要看诈骗的数额、手段、目的以及行为人的主观状态等因素。具体的立案数额界限,结合最新司法解释,对于个人诈骗,一般以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作为“数额较大”的起点,这为公安机关判断是否立案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同时,行为人在签订和履行合同过程中的行为和目的,以及其主观心态,都是认定合同诈骗罪的重要考量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