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询问的是关于公司合同诈骗行为是否会导致股东承担刑事责任的问题,一般情况下,只有直接参与了犯罪行为的股东才可能面临刑事责任。下面将从五个方面进行详细分析:
主体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行为。对于该罪行的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如果公司作为单位实施了合同诈骗行为,那么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当依照刑法规定承担刑事责任。因此,关键在于判断股东是否属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主观故意:根据《刑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若股东对于公司的合同诈骗行为不知情或未参与,则不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反之则需承担责任。
行为方式:《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明确了合同诈骗的具体表现形式,包括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手段。股东除非直接采取了这些手段,否则不会被追究刑责。
违法所得: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对于单位犯罪中获得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这意味着即便股东获得了由合同诈骗所得的利益,只要证明其并非参与者,仍可免于刑事处罚。
自首与立功: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和六十八条的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是自首;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如果相关股东在发现公司存在合同诈骗行为后主动向司法机关报告并积极配合调查,则有可能减轻甚至免除其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除非能够证明股东直接参与了合同诈骗行为,否则一般不会对股东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一旦有证据表明股东确实参与其中,那么就有可能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被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