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关注的是山西省发生的涉及房地产的合同诈骗案件,希望了解:(1)此类案件的性质认定;(2)犯罪构成要件;(3)法律责任;(4)受害方救济途径;(5)相关法律法规依据。以下是资深高级律师视角下对该问题的详细分析:
案件性质认定:合同诈骗罪是《刑法》规定的经济犯罪之一,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行为。在山西省发生的房地产合同诈骗案中,若存在上述情形,如开发商虚构房源信息、伪造预售许可证、虚构工程进度等,诱使购房者支付购房款,即可认定为合同诈骗。
犯罪构成要件: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合同诈骗罪的构成需满足以下四个条件:①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②客观上实施了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行为;③该行为导致对方当事人产生错误认识并基于此错误认识处分财产;④数额较大。在房地产合同诈骗案件中,需查明行为人是否具备上述要件。
法律责任: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合同诈骗罪的刑事责任如下:①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③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受害方救济途径:遭遇房地产合同诈骗的受害者,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寻求救济:①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推动刑事立案侦查;②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依法申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行为人赔偿经济损失;③如已签订购房合同,可依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五百七十七条等规定,主张合同无效或解除合同,并请求返还财产、赔偿损失;④如涉及房地产中介欺诈,还可向房地产主管部门投诉,追究其行政责任。
相关法律法规依据:主要法律法规包括: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1996年)对“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具体规定;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合同履行原则)、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④《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等相关房地产法规,用于判断行为人是否存在违规预售等违法行为。
综上所述,山西省房地产合同诈骗案件应根据《刑法》相关规定认定其犯罪性质,审查是否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确定行为人的法律责任。受害者可通过报案、附带民事诉讼、主张合同无效或解除、向主管部门投诉等多种途径寻求救济。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为打击此类犯罪、保护受害者权益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