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提问的核心是,在合同诈骗罪中,作为业务员是否构成犯罪。答案取决于业务员在诈骗行为中的角色、知情程度以及参与程度。
一、主观明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关于合同诈骗罪的规定,如果业务员明知其所在单位或个人实施诈骗行为,仍积极参与并促成合同签订与履行,他将可能被视为共犯,负有刑事责任。
二、行为参与度:若业务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对诈骗行为起到了关键作用,例如伪造事实、隐瞒真相等,那么他也可能涉嫌合同诈骗罪。
三、法律责任认定:根据《刑法》第五十七条,“对于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业务员如属于“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四、证据证明:业务员是否有罪需结合具体案情和证据,包括但不限于业务员的工作职责、行为动机、与其他同案犯的沟通记录等。
五、法定义务违反:业务员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职业道德规范,在从事经济活动中恪守诚信原则。如其违反上述义务,明知故犯,则触犯了合同诈骗罪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合同诈骗罪案件中,业务员是否构成犯罪,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看其是否具有主观恶意、实际参与行为及其在犯罪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只有当满足法定条件时,才能依法判定业务员有罪并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