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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的撤案标准?

用户:190****5185 龙沙区 2024-11-27 15:57 合同纠纷 浏览量:26186
精选律师最佳回答:
姚娟
姚娟*律师/13728647853(微信同号)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公司法、股权纠纷、融资借款、股权激励、改制重组、合同纠纷

用户希望了解合同诈骗案件的撤案标准,期待以资深高级律师的专业视角,从五个具体方面对此进行详细解析,并要求提供最新的、完整的中国法律依据原文,总字数不少于500字。以下为详细分析:

一、犯罪事实不存在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61条,对于经过侦查,发现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应当撤销案件。在合同诈骗案件中,若经侦查证实当事人并未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或虽有瑕疵但未达到欺诈程度,且无非法占有目的,应认定犯罪事实不存在,符合撤案条件。

二、证据不足 《刑事诉讼法》第171条第4款规定,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这意味着,若合同诈骗案件在侦查过程中,关键证据灭失、无法取得,或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构成犯罪要件,如欺诈行为、对方陷入错误认识、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及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等,应视为证据不足,符合撤案标准。

三、法定时效届满 《刑法》第87条规定了追诉时效期限,合同诈骗罪一般情况下追诉时效为五年。若自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已超过法定追诉时效,且期间未发生中断事由,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条关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或者经法定程序宣告无罪的”规定,应予撤案。

四、行为人具有法定免责事由 《刑法》第16条规定,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在合同诈骗案件中,如能证明行为人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等导致未能履行合同义务,且无欺诈故意和非法占有目的,应认定其具有法定免责事由,符合撤案条件。

五、当事人达成和解并履行完毕 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505条,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对于合同诈骗案件,若涉案金额较小、社会危害性不大,且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行为人积极履行赔偿义务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司法机关可视情况决定撤案。

综上所述,合同诈骗案件的撤案标准主要包括犯罪事实不存在、证据不足、法定时效届满、行为人具有法定免责事由以及当事人达成和解并履行完毕等五个方面。在具体案件中,司法机关应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结合案件事实与证据,审慎判断是否满足撤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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