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询问的是在涉及合同诈骗案件中,被告人是否可以在达成和解协议后仍坚持自己无罪立场的情况,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
首先,从法律角度看,合同诈骗属于刑事犯罪,即使达成和解,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并不会因此免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
其次,关于和解,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侵犯人身权利民主权利、侵犯财产权利的犯罪案件,可以适用刑事和解程序。但这并不意味着被告人必须承认有罪,只是双方就赔偿等民事部分达成一致。
第三,虽然和解不影响刑事责任,但法院在量刑时会考虑和解情况,如积极赔偿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等因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第四,若被告人坚持不认罪,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证据确实、充分的案件,应当作出有罪判决;对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第五,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被告人对定性存疑,即认为自己的行为不构成合同诈骗罪,他有权在法庭上进行辩护,法院将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公正裁决。
总结来说,合同诈骗案中的被告人可以在达成和解的同时保持不认罪态度,但其刑事责任不会因此减免,法院将在审理过程中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包括和解情况与被告人的供述,依法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