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询问的是关于山东地区的合同诈骗罪的量刑标准,尤其是关注在何种情况下会如何定罪和量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合同诈骗罪的刑罚依据诈骗金额和情节严重程度有所不同。从律师的角度看,首先,我们需要考虑的是被告人的主观恶性,即是否有预谋和计划地进行诈骗行为。其次,诈骗数额是决定量刑的重要因素,一般而言,数额较大(三万元至三十万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三十万元以上至一百万元以下)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最新的《刑法》原文如下:“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 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的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 明知没有履行能力,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履行合同的;
(三) 骗取货款、预付款、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总结来说,合同诈骗罪的量刑主要取决于诈骗的数额和情节,按照《刑法》规定,量刑从轻到重不等,旨在通过刑事处罚来打击和威慑此类犯罪行为。在山东或任何其他地区,司法实践中也会参考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和指导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