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提问的核心是询问关于“谢立伟是否涉及合同诈骗”的法律定性及相关法律责任问题。作为资深高级律师,我将从五个方面对此进行深入分析:
行为定性:首先,要判断谢立伟是否构成合同诈骗罪,需确认其在订立、履行合同过程中是否存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导致对方当事人遭受财产损失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主观故意:合同诈骗罪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即谢立伟是否在订立合同时就明知自己没有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或无意履行。
欺诈行为:需查明谢立伟是否存在伪造虚假信息、夸大履约能力、恶意转移财产等具体欺诈行为,这些是认定合同诈骗的重要依据。
损害结果:谢立伟的行为是否直接导致了对方当事人的财产损失,且这种损失与他的欺诈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数额及情节:我国法律对合同诈骗罪的量刑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诈骗数额和情节的严重程度,需要根据具体案情对照相关司法解释来判断谢立伟可能面临的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若谢立伟确实在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实施了欺骗行为,并因此造成了对方的重大财产损失,满足非法占有目的和其他犯罪构成要件,那么他可能涉嫌构成合同诈骗罪。具体的定罪量刑,还需结合案件全部证据材料和法律规定综合判断。对于涉及的法律纠纷,建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在必要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充分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