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问答 > 民事民法 > 合同纠纷 > 问答详情

合同诈骗管辖标准最新?

用户:183****7766 石泉县 2024-11-27 12:49 合同纠纷 浏览量:24885
精选律师最佳回答:
姚娟
姚娟*律师/13728647853(微信同号)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公司法、股权纠纷、融资借款、股权激励、改制重组、合同纠纷

用户想了解关于合同诈骗罪的司法管辖权标准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对于合同诈骗罪的管辖,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对于合同诈骗案件,应当由犯罪地或者被告人的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进一步规定,合同诈骗案件的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结果发生地。因此,合同诈骗案件的管辖法院应当根据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结果发生地来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合同诈骗案件的犯罪数额,应当按照被骗取的财物的价值计算。对于多次实施合同诈骗,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因此,对于合同诈骗案件的管辖,应当考虑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结果发生地,以及犯罪数额等因素。 总之,合同诈骗案件的管辖应当由犯罪地或者被告人的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同时需要考虑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结果发生地以及犯罪数额等因素。

相关问答
解答律师
姚娟 专职律师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
公司法、股权纠纷、融资借款、股权激励、改制重组、合同纠纷
服务地区:深圳市
同城律师推荐
  • 蔡传文 专职律师
    安徽年代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房产纠纷、刑事自诉、法律顾问、人身损害
    服务地区:合肥市
  • 黄海律师 专职律师
    中银-力图-方氏(横琴•深圳)联营律师事务所
    海事海商、涉外法律、涉外仲裁、刑事辩护、工程建筑、国际贸易、私人律师、涉外公证
    服务地区:南宁市
  • 姚娟 专职律师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
    公司法、股权纠纷、融资借款、股权激励、改制重组、合同纠纷
    服务地区:深圳市
  • 董倩 专职律师
    深圳岂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知识产权、银行保函、履约保函
    服务地区:宜昌市
  • 拓娜娜 专职律师
    陕西益图律师事务所
    法律顾问、公司上市、房产纠纷、离婚律师
    服务地区:西安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