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提出的问题想要知道的答案是:在商业活动中,是否可以通过签订虚假合同的方式获取对方的商业资料,以及这种行为在中国现行法律体系下会面临哪些法律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合同诈骗罪】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产权证明作担保的;(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该条款明确规定了合同诈骗罪的具体构成要件,包括但不限于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行为,这显然与通过签订虚假合同来获取商业资料的行为相吻合。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因此,如果以欺诈手段获取商业资料,则可能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欺诈】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七十九条【承担民事责任的主要方式】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修理、重做、更换;(七)继续履行;(八)赔偿损失;(九)支付违约金;(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十一)赔礼道歉。”因此,被欺诈方不仅可以要求撤销合同,还可以要求赔偿因欺诈行为所遭受的损失。
除了上述合同诈骗罪外,若行为人存在伪造印章、虚构事实等行为,还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的规定,即“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经营者以及其他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违反本法第九条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因此,行政机关可以对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对于企业而言,若员工利用职务之便实施了上述违法行为,除上述法律责任外,企业也可能面临内部管理上的责任追究,包括但不限于解除劳动合同、追偿经济损失等。
综上所述,通过签订虚假合同获取商业资料不仅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还可能面临刑事、民事及行政多方面的法律责任。企业应当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合规体系,防范此类风险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