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提及的情况涉及在实施合同诈骗后,行为人归还了非法所得款项,这种情况下是否可以减轻或免除刑事处罚。归还非法所得可能在量刑阶段作为酌定从轻情节予以考虑,但并不必然免除刑事责任。
- 犯罪构成与既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4条之规定,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一旦符合上述构成要件即成立犯罪既遂。
- 退赃与量刑: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二)》(法发〔2017〕7号),对于积极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被告人,可以从宽处罚;但是,该指导意见同时强调,此种情形下仍需结合具体案情综合判断是否应当减轻刑罚。
- 自首情节:若行为人在案发前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则属于自首。根据《刑法》第67条的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 认罪态度:《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良好的认罪态度也是法院在量刑时会考量的因素之一。
- 附带民事责任:即使刑事部分得到从轻处理,根据《民法典》第1184条等相关条款,被害人仍有权要求赔偿因其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因此,行为人仍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虽然归还不法所得可能成为量刑时的酌定从轻因素,但并不能完全抵消其应负的刑事责任。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便获得更为详尽准确的法律意见及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