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同诈骗中,合同表面上具有合法性与约束力,但实质上是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签订、履行合同的方式实施诈骗的行为。这种合同本质上是一种欺诈手段,不具备法律保护的有效性。
从资深高级律师的角度来看,对于合同诈骗中的合同性质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详细分析:
合同目的的非法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合同诈骗罪。这表明了此类合同背后隐藏着行为人的非法意图。
合同形式上的合法性:虽然目的是非法的,但是为了达到欺骗的目的,犯罪分子往往会采用正规的合同文本格式来掩盖其真实意图,使得受害者难以立即察觉异常。
缺乏真实的交易基础:真正的商业活动应该基于双方或多方之间存在的实际需求和利益交换。而在合同诈骗案例中,往往不存在任何实质性的货物交付或者服务提供等交易内容(参见《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关于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义务的规定)。
损害结果的发生:一旦被害人被误导而签署相关文件并支付款项后,通常会发现自己无法收回资金,甚至可能连最基本的沟通渠道也被切断(依据《刑法》第十四条“因违反国家规定造成重大损失”的条款)。
法律责任追究:对于此类违法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明确指出:“同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不同事实分别涉嫌刑事犯罪和民事违约或者侵权行为时,如果先受理的是刑事案件,则民事案件应当暂停审理;反之亦然。”这意味着即使存在民事争议,也需首先处理刑事部分。
综上所述,合同诈骗中的所谓“合同”实际上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一种工具,它既不符合诚信原则也不受法律保护。因此,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在签订合同时都应保持高度警惕,仔细审查对方资质及相关信息,以防落入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