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问答 > 民事民法 > 合同纠纷 > 问答详情

合同解除还能算合同诈骗?

用户:133****4378 青县 2024-11-27 10:53 合同纠纷 浏览量:2558
精选律师最佳回答:
姚娟
姚娟*律师/13728647853(微信同号)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公司法、股权纠纷、融资借款、股权激励、改制重组、合同纠纷

用户想了解的是,在合同已经解除的情况下,是否还能构成合同诈骗。这一问题的答案取决于解除合同前的行为性质以及解除的原因和方式。

首先,从法律定义上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4条规定了合同诈骗罪的基本情形,包括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等行为。即便合同被解除了,如果在合同签订或履行阶段存在上述欺诈行为,则仍可能构成合同诈骗。 其次,关于合同解除的时间点对于认定犯罪的影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指出,即使合同已终止,只要之前发生了符合合同诈骗特征的行为,不影响对犯罪事实的认定。 再者,需要考虑的是主观故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判断是否构成合同诈骗的关键在于行为人是否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如果合同解除是基于善意且无欺诈意图,则不构成诈骗;反之,则有可能。 第四方面是从证据角度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证据确实充分的原则。即便合同已经被解除,但若能提供足够证据证明事前存在欺诈行为,则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最后,还需注意时效性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因此,即便合同早已解除,只要未超过法定追诉时效,仍可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合同解除并不必然排除合同诈骗的可能性,关键在于是否存在非法占有目的及欺诈行为。在具体案件中,需综合考量多种因素来确定是否构成合同诈骗。

相关问答
解答律师
姚娟 专职律师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
公司法、股权纠纷、融资借款、股权激励、改制重组、合同纠纷
服务地区:深圳市
同城律师推荐
  • 秦健峰 专职律师
    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服务地区:深圳市
  • 蔡传文 专职律师
    安徽年代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房产纠纷、刑事自诉、法律顾问、人身损害
    服务地区:合肥市
  • 服务地区:
  • 李元喜 专职律师
    专注于企业服务
    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体系认证、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小巨人企业认定、行业特许经营与服务资质、工伤赔偿
    服务地区:珠海市
  • 黄海 专职律师
    中银-力图-方氏(横琴•深圳)联营律师事务所
    海事海商、涉外法律、涉外仲裁、刑事辩护、国际贸易、私人律师、涉外公证、招商引资
    服务地区:深圳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