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的问题实质上是在询问,如果一个人在实施合同诈骗后主动偿还了所骗款项,这种行为是否还能构成诈骗罪。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即使诈骗所得已经归还,也不意味着诈骗行为本身不成立。
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这一定义强调的是行为人的主观意图和客观行为,而不仅仅是结果。
诈骗后的还款不影响犯罪性质:即便在诈骗后,行为人出于各种原因(如被发现、良心发现等)将诈骗所得归还给受害人,这并不改变其行为在本质上已构成诈骗的事实。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1996]16号),诈骗既遂后退还赃款的,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但不影响对诈骗罪的定性。
主动还款可能影响量刑:虽然还款不能消除诈骗行为的犯罪性质,但它可以作为行为人在案发后积极弥补损失、悔罪态度良好的表现,在量刑时作为酌定量刑情节予以考虑,可能会对减轻刑罚产生一定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并存:即使在刑事层面,诈骗者因主动还款而可能获得较轻的刑罚,但这并不免除其在民事法律关系中应承担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因欺诈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同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预防与教育意义:法律不仅在于惩治犯罪,更在于预防犯罪和教育公民。即使诈骗所得已被归还,通过依法追究责任,可以警示社会,防止类似犯罪的发生,同时也对行为人起到教育作用,促使其认识到错误,避免再次犯错。
综上所述,合同诈骗后即使还钱,从法律角度看仍构成诈骗罪,但主动还款可作为量刑时的酌定从轻情节。这体现了我国法律体系中既注重惩罚犯罪,也重视教育和预防的全面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