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诈骗中的“合同”通常是指当事人之间为了实现某种经济目的而订立的协议,包括但不限于买卖、租赁、借贷、承揽等各种类型的合同。这类合同在民商事活动中极为常见,但当一方出于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式签订合同时,就可能构成合同诈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这里的关键在于行为人的主观故意和客观上的欺诈行为,以及由此导致的对方当事人的财产损失。
欺诈行为可以表现为多种方式,如虚构合同标的物的存在、夸大合同标的物的价值、伪造合同文件、隐瞒重要事实等。这些行为旨在误导对方,使其基于错误的认识而作出不利于自己的决定。
财产损失是构成合同诈骗罪的重要条件之一。这里的财产损失不仅包括直接的经济损失,如货币资金的减少,也包括间接损失,如因履行虚假合同而产生的额外成本或丧失的商业机会。
在合同诈骗案件中,行为人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还可能面临民事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定,行为人应当对其因欺诈行为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为防范合同诈骗,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充分了解对方资信状况,审慎审查合同条款,必要时可寻求专业法律意见。一旦发现受骗,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通过法律途径追索损失。
合同诈骗严重侵害了市场经济秩序和个人财产权益,其核心在于利用合同这一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面对合同诈骗,不仅需要法律的严惩,更需个人和社会层面的警惕与预防,共同维护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