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希望了解关于“股权抵债合同诈骗”的法律问题,具体包括其定义、构成要件、法律责任及防范措施等。
股权抵债合同诈骗是指行为人在签订或履行以股权作为抵偿债务的合同时,通过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式,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并基于该错误认识而交付股权,从而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4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一旦被认定为股权抵债合同诈骗,将面临刑事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4条的规定,视情节轻重,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中,有多起涉及股权抵债合同诈骗的案件,如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第12号《张某某合同诈骗案》,对股权抵债合同诈骗的认定提供了重要参考。
综上所述,股权抵债合同诈骗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不仅侵害了合同当事人的财产权益,还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因此,各方在签订此类合同时应提高警惕,采取有效措施预防风险。